2016年东明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2016年东明县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五)应聘人员须是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没有办理正式派遣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毕业后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定向、委培单位或签协议单位同意,不得应聘。
(六)应聘招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2016年毕业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七)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全省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0日9:00-4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6:00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10日9:00-4月14日16:00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请妥善保存,以备信息采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并于2016年5月4日-5月7日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东明县人社大厦406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信息采集
审查合格人员于2016年5月5日(上午8:30-12:00),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到东明县人社大厦二楼大厅进行信息采集。规定时间内未采集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考一科。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以结构化形式进行,将根据招聘岗位性质特点,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 评委从业务能力、专业水平、仪态仪表、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包括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六、考察(政审)与体检
(一)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县招聘办公室备案。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派遣等相关手续。因考生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通过本次招聘聘用的毕业生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招聘工作领导,成立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全过程政务公开,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在应聘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九、其他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及时了解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无正当理由自动放弃或不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将被记入我县招聘诚信黑名单数据库,并报市招聘主管部门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无关。
本简章由东明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0-7255380 7296359
监督电话:0530-7212622
附:东明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xls
东明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3月31日
东明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