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监督指导下进行,由主管单位市总工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总工会组织部,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市总工会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招聘岗位的业务能力;
(四)敬业勤奋,热爱工会工作及工会公益事业;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要求;
(六)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综合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或计算机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文秘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或文秘专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娄底党建网、娄底人社网、娄底工会网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日—6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娄底市总工会6楼组织部办公室(娄底市长青中街16号,新华书店斜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在考察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娄底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娄底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已有工作单位的报名时须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和信息应真实、有效,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资格。外地考生可委托报名,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主管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娄底党建网、娄底人社网、娄底工会网公示。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考试前3天到娄底市总工会组织部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写作,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工会专业知识占40%,写作占60%。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娄底党建网、娄底人社网、娄底工会网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娄底党建网、娄底人社网、娄底工会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已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考务咨询电话:0738-8311190(娄底市总工会组织部);监督电话:0738—8315468(市总工会纪检组)。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娄底市总工会
2016年5月12日
附件:娄底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娄底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