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圳上镇人民政府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文秘工作人员1名,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圳上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世星
副组长:唐希佐 陈光辉 陈元怀
成 员:曾志鹏 陈田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希佐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田云为办公室副主任,刘中红、曾任远、孙文军、邹杰辉、段少华等为办公室成员。
二、选调岗位
圳上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站文秘岗位。
三、选调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年龄32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参加工作时间8周年以上(2007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
5.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五、选调方法与开考比例
(一)选调方法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最后确定选调对象。
2.笔试内容为命题作文,总分为100分。以笔试成绩中的最高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当笔试成绩出现2人以上并列第一名,难以确定体检对象时,采用面试的方法进行淘汰。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方案进行,面试方案另行制订。
(二)开考比例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须超过3:1(含3:1)。如开考比例达不到3:1时,报请领导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当报名人数只有1人时,报请领导同意后,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圳上镇人民政府共同审查把关。
2.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6日至17日(共2天)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设新化县人社局。
4.联 系 人:刘道喜 0738-3221806(人社局)
段少华 0738-3771235(圳上镇)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考生须填写《新化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由圳上镇人民政府初审,县人社局终审。同时面向社会公示,凡署名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参考资格的取消参考资格。
6.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开考前一星期内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3办公室领取。
(二)笔试
1.考试内容为《命题作文》,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和《关于修正<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正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一系列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为现实表现、工作能力、德才表现。考察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七、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社、编办和县编委领导批准,再办理调动和入编等相关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2.此次选调工作要严格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本方案由新化县圳上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