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经研究,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财政财务管理3名、文秘管理1名。具体见《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及要求》(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4.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11月17--19日机关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为娄底市财政局办公楼6楼人事科(娄底市石马路6号),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已有工作单位的报名时须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人员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考试前3天到娄底市财政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经审核合格的报考对象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同一职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否则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
1.考试内容
笔试设财政财务管理、文秘管理两类试卷。每类试卷考试范围均含公共知识(含写作)和专业知识(各专业的通用知识)。卷面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以上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2.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娄底市人事信息网、娄底市财政局政务网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按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公开招聘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正在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
九、递补
每个职位递补总数不超过二次。
十、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娄底人事信息网、娄底市财政局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已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0738-8313026(娄底市财政局人事科)
2015年11月6日
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及要求.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