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招聘单位的要求,报上级单位同意,我市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2015年12月24日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和人社网上公告)因冷水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药品检测岗位(引进计划1人)无人报名,为引进到优秀人才,现将补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人才网http://www.hnrcsc.com、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sj.gov.cn、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lsjrsj.com等公共平台发布):
一、引进计划与岗位
此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单位为:冷水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详情见《2015年冷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表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
4、专业对口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7日— 2月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冷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表2),并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市人社局报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与专业相符的相应岗位,不能同时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时,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引进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的引进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超过6:1(不含)的,则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所有单科、合成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进入面试,当最后一名(第五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已入围面试名单的考生未按要求及时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最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二)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未超过6:1(含)的,只进行面试,面试方式、内容和要求同上。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三)如果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为1:1的,则采用简易方式直接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以上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均在冷水江市人社网上予以公示,其中,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进入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只进行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为考核对象,如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列入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主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考核的同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审核。在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过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编制、增人计划、工资、聘用等手续。
2015年冷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的高学历层次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已参加了工作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增人计划、编制计划及相关的人事手续,试用期满合格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8年以上(含试用期)。
九、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在公开引进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录)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其参加冷水江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对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38-8990083 0738-8990076
监督电话:0738-5317311
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