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下属事业单位招录岗位合同工公告
通元镇政府下属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3、作风正派,注意自身形象,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35周岁(1998年4月30日—1981年5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四、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请于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到通元镇政府三楼组织办登记报名。岗位合同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足3:1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根据综合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政审。参照职工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
4、录用。经政审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5、其他。体检、政审、公示不通过或有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员按通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特别提醒:凡《招聘通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录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录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六、咨询电话
通元镇党委组织办 :86617169
通元镇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rar
通元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