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社会经济调查局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的办法,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和择优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招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社会经济调查局统计调查岗位4人
三、招聘对象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统计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慈溪市常住户口,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二年及以上统计、会计实际工作经历。
四、用工性质及待遇
录用人员性质为编外用工,有关待遇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10楼1011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统计、会计实际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联系人:包静波;联系电话:63961006。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统计基础知识与实务,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并列的则全部入围)。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取高分者。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在收到聘用通知2个工作日内到市社会经济调查局报到,先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慈溪市统计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