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奉化市某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要求;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要求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奉化市南山路198号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
3、报名者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必须相符。
(二)考核
1、用人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与要求,对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心理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结束后,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3、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拟聘用对象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同类编外人员相关规定确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学历必须以国家承认的学历为准。
(二)应聘者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 0574-88975338 陈老师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