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眉山市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及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四)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被其他单位开除的。
三、工作地点
眉山市人民医院(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88号,或东坡区文庙街1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要求及自身条件,认真选择所报岗位。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2016年3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眉山市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88号,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509)
4、提供资料:有意报名者下载附件《眉山市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真实、准确填写。报名者须提供《登记表》原件一份,以及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资格审查:由眉山市人民医院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实施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在眉山市人民医院网站招聘栏目通知(http://www.mssrmyy.cn)。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安排体检。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医院要求执行,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及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待遇按照眉山市人民医院编外聘用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监督
招聘全过程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纪委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38235373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