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眉山市林业局编外人员2名,眉山市森林公安局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眉山市林业局编外人员: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软件;
4.具有两年以上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眉山市森林公安局编外人员: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具有C1及以上驾照;
4.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1.应聘眉山市林业局编外人员的在眉山市东坡区文定街眉山市林业局205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28-38197063;2.应聘眉山市森林公安局编外人员的在眉山市东坡区文定街眉山市林业局407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28-38173969。
提供资料:《报名信息表》(附件,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林业局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
(二)考核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4〕80号)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五、纪检监督
招聘全程由眉山市林业局驻局纪检组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8177619
本公告由眉山市林业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林业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眉山市林业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