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职责及待遇
1.岗位及要求
拟招聘畜牧局协检员,其中池上镇1人;源泉镇1人;博山镇 1人;山头、八陡镇1人;城东、白塔镇1人;开发区1人;城区3人;
石马屠宰场1人;蕉庄屠宰场1人;博山镇继业屠宰场1人。
屠宰场协检员职位仅面向男性招聘。
(注意填写附件的报名表时,报名工作地点一栏,必须明确填写上面所列地区中的一个)。
2.职责
负责受理辖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3、待遇
按博山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提供交通和食宿。
4、人员管理
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博山区畜牧局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3.有博山区常住户口;
4.高中以上学历或持有检疫员证书;
5.2016年5月1日前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长期从事畜牧兽医工作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及录用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初选。报名者于2016年3月16日下午3点前(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报名表、学历证明的扫描件(jpg格式,不得打包压缩,每个文件限制在1M以内)发送到电子邮箱zp@stuedu.org。所收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依据相关资料进行初选。初选通过后,电话通知其他事宜(初选未过的不通知),择优录用。
联系电话:0533-4258158
报名表见附件
附件: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