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委下属事业单位眉山市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
2、男性,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有办公室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和运用办公系统软件;
3、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任何不良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薪酬待遇
工资按眉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眉山市财政局规定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2、报名地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人事培训科(眉山市东坡大道南1段1号市投资促进大厦5楼),联系电话:(028)—38166090
3、报名资料:(1)报考者须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并张贴两寸免冠照片。(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3)具有办公室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者,我单位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评、考核,请报考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和通讯畅通。
(三)考评考核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组织实施考评考核。考评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情况等额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可根据考核考评情况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正式确定录用人选,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监督电话
招聘全程由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内审科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68753。
五 、本公告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人事培训科(028)—38166090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