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自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眉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食堂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做事细致认真,责任心强者优先;
(二)考核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2.有严重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其它违法违纪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处分、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5.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邪教组织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三、聘期及薪酬待遇
1.所聘岗位聘期1年,每年一聘,其中试用期3个月。
2.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眉人社发〔2014〕80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
(一)职位查询
本次招聘具体职位信息、职位职责、招聘条件等可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至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报名者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职位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进行报名。报名者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2.报名资料。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包括:(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2)个人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3)近期2寸彩色标准证件照片(含电子版)。
3.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本人的报名信息表、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直接送达招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71-16号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510办公楼。联系人:刘刚,咨询电话: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028)38195955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名或聘任资格。
五、考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优选比选方式组织实施考评、考核。考评时间和考评地点另行通知。
六、纪检监督
招聘全程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8166560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