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
三、考核招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邻水县在岗大学生村官。
四、考核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勇于创新;
2.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
3.维护班子团结,有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5.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村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表现优秀的”参照《邻水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评估量化细则》综合确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考察、体检、审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综合评估(1月9日—1月12日)。各乡镇组成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乡镇纪委相关人员(3名以上)为成员的综合评估组(名单于1月11日报送至县委组织部),按照《邻水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评估量化细则》(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除村“两委”任职外的条件)在岗大学生村官进行综合量化评估。量化评估实行百分制,占总分90%。打分结束后,由评估组填写《邻水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评估量化考核评分表》、《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评估量化考核汇总表》,经审核组及本人签字后,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邻水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联系电话:3215956。
(3)提交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或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当选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邻水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评估量化考核评分表》(一式4份,需自评及乡镇复核、党委书记签字),并如实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张贴照片)。
2.资格审查
由乡镇(经开区)党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属实证明(须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邻水县党建网、邻水县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
(三)考察(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
对符合报名条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评估得分从高到低按考核招聘人数的1: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均纳入拟考察对象。同时,对拟考察对象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邻水县党建网、邻水县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考察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进行,以“德、能、勤、绩、廉”为内容,重点考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公认等情况。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群众测评、乡镇测评、征求意见、座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得分占总分10%。并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对经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根据综合评估及考察得分总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总分并列的,按任职时间最长的确定体检人员,对任职时间仍然相同的,按考核优秀次数多的确定体检人员),并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邻水县党建网、邻水县人力资源网对体检人员进行公示。
(四)体检(2016年1月26日至1月29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2)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综合评估及考察得分总分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项在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sxrsj.cn/)、邻水县党建网、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上报审核(2016年2月16日至3月18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公示(2016年3月19日至3月25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邻水县党建网、邻水县人力资源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
(七)聘用(2016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服务村所在乡镇工作。本乡镇考核招聘人数多于招聘岗位的,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核招聘人员基层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5.在公示期内、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本次招聘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