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华蓥市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三、考核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勇于创新;
2.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
3.维护班子团结,有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5.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村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对“表现优秀的”参照《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性面试综合评估量化细则》(附件2)综合确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体检、审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6年1月9日-1月13日)
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华蓥党建网、华蓥市人才网上发布公告,对此次考核招聘的有关程序、资格条件、招聘要求进行明确。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15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组织股,联系电话:4821638。
(3)提交材料: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2张、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或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当选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华蓥市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统计表》(一式4份,需自评及乡镇街道复核、党委书记签字),并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2.资格审查。
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属实证明(须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2016年1月17日)
对符合报名条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量化考核(2016年1月18日至2月7日)
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按考核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均纳入拟考察对象。同时,对拟考察对象在华蓥党建网、华蓥人才网进行公示。量化考核突出工作实绩,注重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等内容,重点考察考察对象近3年平时工作业绩、组织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量化考核满分100分,采取发布考察预告、群众评议、组织评价、考察组评价、座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将面试成绩、量化考核成绩以及加分在华蓥党建网、华蓥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2016年2月15日至2月19日)
根据总成绩等额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总分排序依次递补。
(六)上报审核(2016年2月20日至3月18日)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七)公示(2016年3月19日至25日)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华蓥党建网、华蓥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2016年3月26日至31日)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服务村所在乡镇(街道)工作。本乡镇(街道)考核招聘人数多于招聘岗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招聘人员基层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市其他市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