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和专业素质,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能自觉保守岗位秘密;
2.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3.年龄在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公民,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4.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文秘工作基础;
5.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工作岗位要求;
6.无违纪违法记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待遇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大楼501室,地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1号。咨询电话:0826-2606501。
3.报名须交资料:报名者须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广安经开区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
(二)资格审查。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经初审后,凡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三)考试。应聘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前4名人员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用。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辆个月。
(五)聘用。试用合格后,组织体检、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期一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协议。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同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hrss.gov.cn发布。
附件:广安经开区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