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市实施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多渠道引导、激励、帮助、支持广大青年创业就业,经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办公室和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授权,共青团广安市委拟成立广安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我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不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广安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项目官员1名
二、岗位职责
广安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办公室是全市青年创业扶持促进计划的执行机构,专职副主任全面负责办公室的日常运行,项目主任、项目官员分工协作,配合开展工作。岗位职责包括全市青年创业促进计划的推广、发展组织网络、资源配置和能力建设;负责接收申报的青年创业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尚处于受处分期间及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较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具备较强公文写作能力。
3、专职副主任年龄在25-40周岁之间(年龄要求在197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曾在企业中从事管理、法律和金融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项目官员年龄在22-30周岁之间(年龄要求在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共青团广安市委610室(原老人事局六楼)。联系电话:0826-2396093,联系人:贾瑜。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及能证明本人经历、业绩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资格。
(二)综合比选
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具体工作)是否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和踏实的作风,以及专业技术运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具体事宜在报名资格审查后由共青团广安市委通知报名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比选情况,由共青团广安市委确定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与广安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薪资待遇面议,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相关政策执行。
共青团广安市委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