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岳池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协管员 12名(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在岳池县城区有居住条件的公民;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善于做群众工作;
(三)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身高1.68米及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3-40周岁(即1992年11月17日-1975年11月17日出生);
(五)条件优秀者身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5年11月17日通过岳池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ccgj.gov.cn/)、公示栏和县城区LED显示屏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须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岳池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环城东路107号)二楼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 0826—5224056)。
4、报名资料:毕业证书、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
(四)面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由应聘者到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个人政审证明。
(七)培训、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到岳池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工作,经2个月实习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习期发给基本工资1380元(实习期不享受绩效考核奖),按政策享受加班补贴。
五、相关待遇
(一)对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贴构成。
(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
岳池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