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12〕15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警备区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4〕6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巫溪籍2013年和2014年符合政策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中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2013年和2014年符合政策安排工作条件的巫溪籍退役转业士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能胜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工作;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23-51527870
(二)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持本人《退伍证》(或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相关部门鲜章)、毕业证、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登记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结束后,县人武部、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共同组织资格复审。
(三)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5年12月10日14:0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方法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教室,自带所需文具。
4、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5、笔试成绩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和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门前张榜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出现空缺时,按进入面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民政局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出现空缺时,按进入面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公示。拟聘人员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报考岗位、毕业院校、是否取得资格证书等。
十、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应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溪县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