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全区师资队伍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部分重点院校公开择优招聘2016届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2016年应届免费师范生81名。
2. 普通高校全日制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其中,除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外,报考其他学科的非师范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学历为师范类。人数控制在18人以内。
3. 本次公开招聘总数为99名。在不突破招聘总数前提下,硕士研究生未达到招聘计划的剩余名额调剂到免费师范生招聘计划。调剂名额以西南大学现场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 免费师范生招聘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善于学习,学业优良,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英语学科教师报名时需已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毕业前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同相近专业(科学学科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专业报考,计算机学科允许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专业报考);免费师范生原则上为重庆市生源,非重庆市生源的免费师范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同意才能报考。
2. 硕士研究生招聘条件:除具备上述免费师范生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在大学本科或在读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信息详见《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高校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7日至11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 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考。考生通过网上下载报名表,如实填报《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高校大学生报名登记名册》(附件2、3),将电子文档(邮件命名:姓名+北新免师或北新研究生+岗位)发送至北部新区免费师范生招聘报名邮箱(对应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发送至相应指定邮箱,不能重复发送,邮箱及联系人见附件1)进行资格初审。
2.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填写或打印《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由考生所在学校的院系盖章。待资格复审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随即进行考试考核环节。
四、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和考试的地点、时间
初定于11月14日上午8:30—11:00,在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具体时间、地点待与西南大学商定后,在重庆北部新区网和西南大学校园网站上另行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报名后请按通知时间到西南大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考试。
(二)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院系盖章的《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3. 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大学期间奖学金获得情况、各科学习成绩,取得的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情况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由重庆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监察室、教育局组成招聘考评小组到西南大学(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招聘。
(二)招聘程序
1. 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通知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按照招聘条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考评小组确定并现场公布。
3. 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原则上在现场资格复审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考核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统一竞争,不具体到各个学校。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特殊或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考评小组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其考试总成绩应不低于考试考核小组其他考生最低成绩,方可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其中,专业科目测试为指定内容的教学片断展示和特长展示,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考试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4.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等时,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再相等则加试面试,由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5. 签订就业协议。
因拟签协议人员在各学校相同学科中统一排名确定,没有明确到具体学校,故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招聘学校。如有考生放弃招聘,则按报考该学科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校拟签协议人员确定后当即签订就业协议。
(三)招聘具体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考评小组与西南大学商定后提前发布,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http://u.yjbys.com/swnu/)发布的消息。
六、体检和考察
初定于2016年7月10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到岗前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重庆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审核(在此期间,聘用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重庆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对签约后未按期资格复审者及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签订的就业协议,并按所签协议要求支付违约金。资格复审合格后由重庆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组织统一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组织人事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北部新区有关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北部新区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部新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招聘单位与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考核招聘聘用人员需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所签协议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重庆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 (023)67463619
重庆北部新区教育局 (023)6730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