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商务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考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建设综合型高素质的招商团队,为越秀区引入更多优质企业(项目),特面向社会招考两名合同制招商工作人员,在广州市越秀区商务局属下的越秀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从事招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考两名合同制招商工作人员。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考量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筛选、建立和维护招商引资目标数据库,招引目标企业;开展投资项目的跟进、项目信息库的维护工作;协助收集行业信息和咨询材料,为企业提供服务支持等。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业务能力,掌握较多符合越秀区区情的项目资源,业务水平和成果居于本领域、本行业前列。
3、身体健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后出生),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后出生)。
4、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专业能力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3项中任一项专业能力:
(1)专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德语、法语、日语等)、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
(2)具有初级经济师等相关职称或同等职业技能,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常用办公软件及统计分析软件,沟通协调能力强;
(3)英语能力优秀,取得以下任一专业证书或成绩:英语专业八级、托福(TOEFL)100分或以上、雅思(IELTS)四门均为6分或以上、商务英语高级口语资格证书、专业方向为同声传译、二级口译证书、中级口译证书等。
另外,建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证明自身熟悉招商引资流程和手续、拥有大量的项目信息渠道和产业资讯、能构建覆盖面广的招商引资网络。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招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93-95号银山大厦A座202房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最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内外任职证明、与原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相关外语能力证书等。彩色免冠近照3张(大一寸或小一寸,蓝、白、红底均可)。
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示前须提供广东省高教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招用资格。应聘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考者本人负责。
4、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方可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
5、联系电话:020-83186365
投诉电话:020-87302303
6、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以上(含1:5)才能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延长报名时间。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2小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招商引资专业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并公布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按照招聘计划招用的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及考试零分者除外。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实有人员。
(2)面试内容: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应变能力,招商引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等。
(3)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1)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总分达到60分或者以上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招用的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入选人员由招用单位通知。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须到招用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企业职工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3)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能力素质、工作表现、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
(五)公示和招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招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招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按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实施劳动合同制,正式入职后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在区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办法出台后,纳入其中规范管理。薪酬约6万元/人/年。
劳动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招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解除或终止劳动用工关系。
广州市越秀区商务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