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七届高洽会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我局于2015年9月24日发布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名的公告。现根据报名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对本次招聘宁波市财政局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岗位、宁波市电子财税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开发运维岗位和宁波市地方税务局下属区局电子财税管理中心(海曙、江东、镇海、北仑)信息系统运维岗位的招聘专业及其他要求作适当调整并延长报名时间2天,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招聘范围、招聘办法和步骤不变
二、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调整如下:
详见附件1:《2015年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整计划表》
三、补充报名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下午16时,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办法
,邮件标题请注明“2015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姓名”。其中通过发送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如通过初审,在面试前还需要携带原件至我局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二)其他要求与原招聘要求一致。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7188448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188474
附件1:2015年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整计划表
附件2: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4日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2016年毕业的港澳、国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学籍证明)、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11楼1107室)。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的电子文档和扫描件发至nbcszrc20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