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法院审判辅助文员(编外用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审判辅助文员;
2、招聘名额:20名【其中:辅警8名(男性);速录员12名(男性6名、女性6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余杭区户籍人员;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以取得毕业证书为准,退伍军人报考辅警岗位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余杭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余杭经济开发区超峰西路1号)。
3、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带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4、报考人员对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内容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录用
1、测试。
根据录音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报辅警的需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俯卧撑,每项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取得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资格,测试成绩按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得分30%与体能测试得分70%计算。
2、面试。
根据测试成绩分别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录用。
根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分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与考察。
分别按1:1比例进入体检与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政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精神执行。
五、工资待遇及其它
1、录用人员一般试用期为二个月。
2、录用后,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劳务派遣至余杭区法院工作,具体岗位由余杭区法院进行分配。
3、工资待遇:按区财政局核准的额度执行。
联系电话:86245420、86245389
附件:《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招聘审判辅助文员报名表.rar》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