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街道社会治理大联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平安巡防等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补员招聘治安巡防、城镇管理、交通管理、防违控违等协管岗位人员若干名。
二、招考基本条件
1、仓前街道户籍、生源地或仓前周边地区(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五常街道)。年龄22—35周岁(即1980年9月1日至1993年9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力0.8以上,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复退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以上。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治安巡防、城镇管理、交通协管等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服从管理,甘于奉献,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日至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仓前街道党务群团科310办公室,联系人:杨帆。
3、报名方式:报名时随带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明、从事相应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笔试:由仓前街道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至低录入招聘名录序列,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组织执行。
(三)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和体能测试1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办法执行。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和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仓前街道平安巡防队员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党群科 0571—88611626
综治科 0571—89057209
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