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建设,配强配足社区组织力量,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杭州市委组织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杭组通[2012]81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余社建〔20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区人才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余杭区人才工作项目化考核的通知》(余人才办〔2015〕2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社区持证义工招募。我区于8月17日—19日在余杭晨报刊登《余杭区社区持证义工招募公告》,结合报名情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持证社区义工考试
1、笔试:8月27日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面试:由区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3、综合分数:按照参加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
二、社区义工录用计划
按区人才工作计划和镇街、开发区需求,录用持证社区义工45名。第一类:有招募计划的镇街、开发区按管辖户籍地和居住地报名,以镇街、开发区需求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录用,由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未录用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进入“备选人才库”。第二类:部分镇街无持证义工招募需求计划的,报名人员可选择参加笔试,待有需求时,对参加笔试的人员启动面试等相关程序。
三、持证社区义工录用
录用的义工安排到社区服务,一个月后进行测评,测评合格后继续从事社区义工服务,满6个月后再进行测评、考察、体检,并按规定程序录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已在岗的社区义工服务满6个月的安排一次测评。
1、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内容包括义工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服务及岗位技能情况等。参加民主测评的对象为:社区班子成员、专职社工、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服务对象等。测评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民主测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不得聘用为社工。
2、组织考察
着重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包括在校(或单位、社区义工期间)表现、工作能力、社会评价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义工工作表现、服务能力、社会评价等不能胜任社工岗位的,不得聘用为社工。
3、体检公示
在测评考察通过后由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须到区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如有主动放弃的须本人书面提出,并签字确认。经体检合格,由录用单位上报审核材料,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4、相关待遇
社工录用并与对应的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社区义工服务的期限同时作为从事社区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年限认定。聘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余民〔2012〕17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各镇街、开发区如有缺岗情况需增补的,可向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递补申请,经同意后,对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在岗社区义工、大学生社区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2009年(含)前录用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或2个聘期满离岗3年内的大学生村官,以及上述“备选人才库”中的人员按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96345。
本公告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4日
2015年全区录用持证社区义工岗位计划表
序号 |
镇街、开发区 |
镇街、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持证社区义工 |
小计 |
说 明 | ||
性别不限 |
男 |
女 | ||||
1 |
运河 |
1 |
0 |
0 |
1 |
|
2 |
塘栖 |
0 |
1 |
2 |
3 |
|
3 |
临平东湖 |
0 |
4 |
4 |
8 |
|
4 |
南苑 |
0 |
1 |
3 |
4 |
|
5 |
星桥 |
0 |
1 |
2 |
3 |
|
6 |
开发区 |
3 |
0 |
0 |
3 |
|
7 |
余杭 |
3 |
0 |
0 |
3 |
|
8 |
闲林 |
0 |
1 |
3 |
4 |
|
9 |
五常 |
0 |
4 |
4 |
8 |
|
10 |
良渚 |
6 |
0 |
0 |
6 |
|
11 |
径山 |
0 |
1 |
1 |
2 |
|
小计 |
13 |
13 |
19 |
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