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市决定招聘党委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安国市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人数和岗位、应聘条件、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人数共6名。其中,市委党校教师岗位5名,市总工会会计岗位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安国市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学历条件:详见《安国市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5、具有保定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
6、其他条件:详见《安国市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
2、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
6、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和调出,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二、招聘方式及原则
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为加强此次招聘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成立安国市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安国市祁州大路94号市委西三楼)
联系电话:0312-3513013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4日 共3天
3、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交验原件,留复印件。
②持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③应聘人员需填写《安国市公开招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可到报名地点填写,也可在邮箱:anguozp@126.com 密码:3513013 下载打印自行填写)。
④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4、报名费及考务费:根据冀价行费字[2013]40号文件标准,每人100元。
5、报名资格审核: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资格不合格者,均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设置笔试、面试两项内容,两项内容均按100分设置评分要素。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
考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项内容各占50%。
根据笔试成绩,按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
2、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设评委7人,其中主考1人。每位应聘者面试2个问题,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
(2)面试评分
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3)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面试完成后当天公布成绩,公布地点在面试考点显著位置。
(4)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两项成绩各以50%的比例相加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职位招聘人数与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相同学历毕业时间早者的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在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
(三)体检
体检在安国市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核
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体检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主要是审核拟聘用人员档案、验证有关证件、政审等。通过考核,对拟聘用人员做出合格与否的评价。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及考核完毕后自行放弃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空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按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递补程序截止到公示之日,公示后,如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确定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名单及综合成绩在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问题的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市领导审批后,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配手续,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配到岗。被聘用者必须服从分配,与所分配单位签定试用期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八)整个招聘工作中,在规定报名、初选、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招聘领导小组对各个环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市纪委监察局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一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贻误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在组织过程中,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应聘人员若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以及录(聘)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安国市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