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原则、标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择优录用。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无不良嗜好及纹身等;
(四)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五)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要求。
三、岗位及待遇
(一)保洁员3名,女性,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
(二)护工6名,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女护工4名,男护工2名,同等条件下持《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值夜班误餐补贴据实结算(20元/次)。
(三)洗衣工1名,女性,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
(四)食堂小工3名,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试用期工资:
1500元/月。
(五)以上招聘人员试用期均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条件即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试用期间,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毕节市社会福利院有关管理制度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后,我院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应发月工资为1500元(1300元保底工资,200元奖励性工资,考核合格足额发放)。自动放弃购买社保的,月工资为2000元(1800元保底工资,200元奖励性工资,考核合格足额发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4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毕节市社会福利院四楼办公室(七星关区天河公园后大门)联系人:李梦婷咨询电话:0857—7183900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携带应聘材料到我院参与应聘。(应聘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保洁、洗衣工岗位不作要求>,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二)资格审查
我院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解聘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三)面试
我院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通知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由市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和确定。
六、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30日。
毕节市社会福利院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