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档案征集管理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事业责任心强,热爱并安心本职工作,肯于吃苦,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宁波市户籍,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颁布的体检标准。
5、岗位具体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图片处理、文字编辑、版面设计等技能,有机关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报名及录取
(一)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求职信、个人简历、联系方式以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至宁波市档案馆现场报名(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69号4楼会议室,邮编:315010,联系电话:87186978,87186999联系人:胡老师俞老师)。
(二)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下午14:30-17:30。
(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择优录取,试用期1个月。
五、相关问题: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合同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浙江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档案馆物业管理)签订合同,派遣至宁波市档案馆工作,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学历、职称等核定,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工作期间根据激励机制和工作业绩予以奖惩。聘用人员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宁波市档案馆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