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以下简称保税办)是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设立的正处级涉外经济执法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法负责宁波保税区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工作。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宁波大市户口者优先。
(三)招聘职位要求具备本科学历,植物保护专业或森林保护专业。
二、招聘资格要求
协检员由地方政府财政支持,能够在检验检疫一线辅助现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出入境货物查验、监管、取样及数据录入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宁波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2015年公开招聘协检员报名表》(附件1),于2015年8月1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hongxc@nbciq.gov.cn或xiexm@nbciq.gov.cn,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协检员+专业+姓名”为标题。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8月14日之前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未接到通知的为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
保税办将组织人员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才可参加面试。
(1)审查时间:与面试时间同步,另行通知。
(2)审查地点:宁波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148号,中国检验检疫大楼)。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面试。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录用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拟聘用人选。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视情况实行递补,也可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职位要求、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外公示7天,网上公示无异议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者已与其他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未出具证明者,且隐瞒已签署劳动合同事实的,报考者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请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与地址,期间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
2、宁波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86889175,86881715
联 系 人:钟炫超、谢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