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系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能是承担市级机关车改单位的公务、接待、集体活动用车以及急突发事件处理、机要文件传送公务用车等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类别、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及学历(学位)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综合管理 | 管理 | 1 | 从事综合文字、党务及车辆技术日常管理工作。 | 汉语言文学、哲学和机械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浙江省户籍 | 1、年龄35周岁以下; 2、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8月10日9:00—8月17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5年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8月18日-8月19日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8月20日9:00-8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8月27日9:00—8月28日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综合和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5年8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所有报名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10室。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185612;联系人:何老师。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