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所属的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宁波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是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公益一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各类环境要素国控、省控和市控点位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和管理;负责编写全市环境监测季报、年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全市污染源监测、排污收费监测、后期治理监测等;在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环境污染纠纷仲裁中出具环境监测数据;参与制定全市环境监测中、长期规划,并在全市环境监测系统中组织实施。
宁波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是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公益二类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组织全市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局信息网、局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实施“数字宁波环保”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环保模范(绿色)单位”的创建工作,负责承办宁波市创建环保模范(绿色)单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信息技术交流;负责全市环境信息系统的规划与建设;负责环境在线监测、监控中心及软件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全市环保信息的采集、上报、发布、查询和咨询;承担《宁波环境》的编辑工作;承担宁波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的具体工作;完成市环保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9时-2015年8月19日17时。
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点击进入“2015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需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8月20日9时—2015年8月20日17时。
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9时—2015年8月21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2日17时。
4、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8月23日9时—8月2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2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局网站(www.nbepb.gov.cn)及宁波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27日9时—8月28日17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由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5年8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nbepb.gov.cn)及宁波人才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材料(2015年应届毕业生现还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报名,但须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属定向委培生的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名,未曾办理好学历学位认证的,可先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单、劳动(聘用)合同或当地社保中心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依次予以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nbepb.gov.cn)上公布。考生可登录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看。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brs.gov.cn)及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nbepb.gov.cn)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4-56118800,87137610,87130007
监督电话:0574-87125251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