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校于2015年8月10日发布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的公告。经报名、资格初步审查,职员2、职员3岗位未达到报名要求人数。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这二个岗位的招聘条件作适当调整并延长报名2天,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招聘办法和步骤不变
二、对职员2、3岗位的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调整如下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职员2 |
管理岗位 |
1 |
从事审计工作 |
经济学、审计学、会计学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 |
1、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助理审计师以上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年龄40周岁以下。 |
职员3 |
管理岗位 |
1 |
从事教务运行管理工作 |
专业不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 |
1、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专职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
三、补充报名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下午16时,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凭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毕业(学位)证书、职称、执(职)业资格、党员证(或学员身份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校报名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的电子文档和扫描件发至rsc@nbu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15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岗位+姓名”。其中通过发送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还需要携带原件至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二)其他要求与原招聘要求一致。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616030,联系方式: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联系人:刘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16037;
附件: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工程学院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