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软件教育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即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是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软件教育方面的办学、培训、科研、科技服务,为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提供管理和后勤服务。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致力于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学院在宁波的办学以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职责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专业、学历要求 |
其他 任职条件 |
专职教师 |
负责相关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
专技岗位 |
1 |
面向全国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有3年及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注:年龄、工作(实习)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5月31日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www.cst.zju.edu.cn)或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bangs@cst.zju.edu.cn。
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邮件需包含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留学生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收录过学术论文的,提供相应材料扫描件)。
3、资格初审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党政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
认定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时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http://www.cjob.gov.cn/cjob/f_index.do)上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由党政办通知本人,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随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未按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研发、创新、成果转化等教学、科研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由党政办通知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E208办公室,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608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27830815
附件:《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