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二)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5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40岁以下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45岁以下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三)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地点:昌平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四)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每人限报“附件1”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资格;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派遣证)的复印件(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5.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需提供);
8.现场报名时,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五)考试:
1.笔试: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3)时间和地点:2015年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区卫生计生委网站。
(4)成绩公布:成绩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笔试合格人员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符合面试要求的人员。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9月27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应聘单位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成绩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
(六)考核与体检
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2.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综合考察工作。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替补,无调剂。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贯穿公招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放弃聘用的;
(4)办理聘任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程序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凡与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10-69746209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附件1: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rar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