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新闻队伍建设,提高电视新闻宣传质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宁都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电视新闻记者、电视播音员(主持人)。
(二)招聘人数。电视新闻记者4名、电视播音员(主持人)1名。
二、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有志于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新闻事业,报考电视新闻记者岗位考生应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熟练掌握电视新闻拍摄技术;报考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考生普通话应标准流利。
(四)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五)年龄条件:报考电视新闻记者岗位,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专业条件:中文类、新闻类、播音(主持)专业,具有3年以上县本级以上电视新闻采编播工作经历者专业不限。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9月10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33号广电大楼四楼。
4、咨询电话:0797——6817726。
5、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1)《宁都县公开招聘电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有3年以上县本级以上电视新闻采编播工作经历者还须提供所在工作机构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4)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书(介绍信);(5)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5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报考电视新闻记者、电视播音员(主持人)2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电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9月17日—9月18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电视新闻记者岗位考试方式: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考试方式:综合测试。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该比例,则按比例调整招聘计划数。若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电视新闻记者岗位报考人数达到15人(含)以上时,则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招聘计划数调至电视新闻记者岗位招聘计划(即电视新闻记者岗位招聘计划为5名)。
1、电视新闻记者笔试
(1)笔试日期:2015年9月19日。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电视新闻记者岗位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电视新闻稿件的采写能力,满分为100分。
(4)公布笔试成绩:按电视新闻记者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电视新闻记者岗位入闱面试人员。
2、电视新闻记者面试
(1)面试日期:2015年9月26日。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电视新闻记者岗位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
电视新闻记者岗位面试采取实践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拍摄、采访、写稿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3、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综合测试
(1)测试日期:2015年9月27日。
(2)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综合测试通知书》。
(3)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综合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现场应变和文字组织能力及上镜播报稿件能力(形象气质、音色音准、画面效果、播音技巧等),满分为100分。
4、电视记者岗位面试成绩和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5、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1)具有国家颁发的新闻采编或播音员(主持人)从业资格证或记者证或主持人证的,加1分。
(2)具有所报岗位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初级加1分,中级以上加2分。
(3)获市级及以上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的电视作品奖或新闻奖的,市级加1分,省级以上加2分。
加分情况与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公示。
6、考试总成绩计算
电视新闻记者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加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加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入闱体检
在电视记者岗位面试成绩和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考生同时入闱2个岗位体检,则考生必须自主选择其中1个岗位,另1个岗位再依次按总成绩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如最后一名总分出现2人(含)以上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参加体检:
1、面试成绩(或综合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2、职称高者优先;
3、学历高者优先。
(五)考核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县公开招聘电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拟录用人员的现实表现、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工作能力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政审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聘
1、体检、政审合格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聘的,将拟录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其他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录人员超过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办理录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开展递补人员工作。
2、录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纳入所在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一经聘用,在录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宁都县公开招聘电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