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为江北区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代办的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作风务实,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和土木工程专业;从事过基本建设审批代办工作的人员,可以放宽条件,优先录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宁波市户籍,身体健康;
4、要求具有5年以上的甲级以上设计院,一级以上房产开发公司和建设单位相关工作经历;城建工程师以上职称;
5、熟悉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报批流程,熟悉场地设计、城市规划、生态保护、市政交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有关的技术标准、规程;能独立完成规划、设计的总图布置工作并具有实际操作项目能力;
6、熟悉不同风格类型的方案设计工作、扩初设计、善于归纳整理设计资料;熟悉使用相关设计软件,具有丰富的室外工程经验,熟悉各种构造做法,具有良好的现场协调能力和项目操作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7月28日-8月2日
2、方式: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一寸近期彩照,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02289652@qq.com;参加面试时将原件带来进行审核。
3、联系电话:87629535 联系人:余老师
(二)录用方式
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录用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和拟录用公示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发布通知公告。
三、聘用及有关待遇
确定录用,安排具体岗位。试用期为1至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2年,试用期为1至2个月),并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附件: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