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巩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财政全额供给人员除外)为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巩义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及报考代码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面向社会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面向服务巩义“大学生村干部”招聘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7、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年龄28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面向服务巩义“大学生村干部”招聘岗位要求:在巩义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目前仍在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招聘方案,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巩义政府网(www.gongyishi.gov.cn)、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yrl.gov.cn)、巩义电视台等网站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9: 00—8月30日17 :00。考生登陆巩义政府网(www.gongyishi.gov.cn)和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yrl.gov.cn),进入“巩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及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2015年8月21日9:00—8月31日17:00)。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聘组织方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考生可在提交申请2日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完善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至2015年9月1日17: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9月10日9:00至9月12日9:3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2、注意事项
(1)、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低于1:5的,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相关信息将于缴费截止后2日内,及时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5年8月21日至8月30日网上报名期间与招聘组织方联系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
(1)、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2)、2015年9月12日上午9:00至11:3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yrl.gov.cn)公布。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由招聘组织方通知应试者本人,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应按照面试资格确认通知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审原件,留复印件。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面向服务巩义“大学生村干部”招聘的,还需提供由市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资格确认通过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如某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最后一名),并于次日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yrl.gov.cn)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面向社会招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1、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申请加分需提供材料: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巩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巩义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只加一项。上述人员需在2015年9月10日17:00前到巩义市人社局(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北二楼人力资源窗口提交加分材料: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及“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报名咨询电话:0371-69580019。
监督电话:0371—69580028、69580018。
邮箱:gygbk@126.com。
巩义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