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富政〔2006〕65号)、《富阳区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富国资办〔2015〕28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工作人员。招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方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用)计划
2015年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4名,部分区属国有企业计划招用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用)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杭州市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可登陆富阳人才网(http://www.fyrc.net/)查询。
二、招聘(用)对象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富阳区户籍并已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和资历;富阳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及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户籍不受限制。
招考计划中部分职位对户籍、生源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计划表执行。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部分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部分招考岗位所要求“有年限工作经历的”是指在企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曾在军队服役、个体经营,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有年限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是指从事与专业有关的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报名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或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所在单位提供)。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范围及对象:2013年及之前招聘到我区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现在编在岗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在我区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实际报考。
面向社区工作人员招考范围及对象:
(1)职位1: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副职及以上职务且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
(2)职位2: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社区、居委会现在职且连续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员。
面向协警招考范围及对象:具有富阳区常住户口,现在协警岗位且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招聘(用)计划报考。
区属国有企业招用岗位中涉及的建工类和计算机、电子、通信类工程师职称条件范围,按招考计划表中注明的专业职称审核。
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有关资格条件、入户时间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
能够在2015年8月21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专业资格按《2015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审查,专业明确的按明确专业要求进行审查,要求为学科门类的按对应的学科门类专业进行审查。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发〔2014〕149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用)活动。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用)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1、22日两天(上午8:4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交流大厅(富春街道迎宾北路166号永和大厦)。
3、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要求提供材料,未取得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及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部分职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工作年限的须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报名时,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须经组织部门现场确认;面向社区工作人员报考职位须提供社区、居委会及所在镇、街道所出具资格审核及同意报考的证明,由区民政局负责审核后报招聘单位;面向协警报考职位须提供公安出具资格审核及同意报考的证明。另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对应的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提交《2015年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2015年富阳区属国有企业招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各一式一份,可在富阳人才网www.fyrc.net下载),并同时缴纳考试费40元。困难家庭的报名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原件,经审核后,可免缴考试费。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用)岗位计划1:3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9月2日1天,领证地点: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交流大厅(凭考点、试场号及座位号领取,具体考点、试场号、座位号8月31日在富阳人才网公布并可查询)。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5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试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招聘(用)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有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用)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用)岗位计划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结果不宜招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富阳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中,凡报考具有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类事业单位的人员,聘用后若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人事关系将严格按照省、杭州市参公有关政策执行。
区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公开招聘(用)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局无关。
本公告由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过程中出现的其他违纪违规情况可直接向招考主管部门反映,招考监督咨询电话:63323367、61761299。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