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重点解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
一、招聘对象
2015年、2014年、2013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困难家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
按照有关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和残疾人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朝阳市行政辖区户籍的2015年、2014年、2013年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招聘人数
共招聘700人,其中:凌源市70人、北票市70人、建平县70人、朝阳县70人、喀左县70人、双塔区175人、龙城区175人。人员招录后主要充实到基层乡、镇、街道服务性岗位。
四、工资和社会保障
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聘用期间,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险补贴。
五、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成绩公示、体检等相关信息全部通过“朝阳人事人才网”(网址:www.lncyrc.com.cn)予以公告,具体报名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
凌源市、北票市8月17日;建平县、朝阳县8月18日;喀左县、龙城区8月19日;双塔区8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朝阳大街四段51号,珠江广场机场路方向南行200米)。
(三)报名所需要件
1.报名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下载、如实填写并打印《2015年朝阳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报名登记表》;
3.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当地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证明;
4.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其中1张粘贴至报名登记表,另外2张办理笔试准考证时使用;
5.上述所有报名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办理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费
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依据相关证件及县(市)区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证明,免收报名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提供两个电话号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笔试内容和时间
(一)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8月29日,考点设置在朝阳市区,具体详见报名时发放的笔试准考证。
此次招聘录取按所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困难家庭毕业生凭低保、残疾人证书及县(市)区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证明笔试加5分。
七、体检
考生通过笔试后,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笔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后,在“朝阳人事人才网”(网址:www.lncyrc.com.cn)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困难家庭身份、考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用,聘用期3年。
报名咨询: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0421-2638176;2638175。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