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朝阳户籍(各县市区)或在朝工作人员,岗位另有要求的见招聘计划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2日至1995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见招聘计划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请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到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机场路,市国税局南50米)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须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粘贴至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上)。非朝阳户籍在朝工作的考生,须提供在朝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相应窗口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持审核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至交费处交报名费,持交费收据、《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核准处核对信息并由工作人员加盖公章。
报名费:100元/人(公共知识、文字综合每人每科50元)。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除照片、签字以外,其他个人信息均在计算机上填写并打印,手填无效。《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考号等信息需要于10月20日之后,通过朝阳市网通固定电话拨打16898801查询,手写添至准考证上。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2638161。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对招考职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职位,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职位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文字综合。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知识和文字综合两科考试。公共知识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文字综合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公共知识与文字综合笔试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两科笔试成绩加权后满分为100分。
2.时间。笔试的时间为2013年10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公共知识
下午14:00-16:00文字综合
3.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请于11月1日后,登陆朝阳人事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前须进行学历认证,请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学历认证,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发布。
学历认证结束后,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特定职位按1:3),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三)试讲、试播
面试结束后,部分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进行试讲、试播。
报考赵尚志纪念馆讲解员岗位、党校招聘岗位的考生进行试讲;报考朝阳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的考生进行试播。试讲或试播满分均为100分。进入试讲或试播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试讲或试播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只进行笔试面试的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加权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赵尚志纪念馆讲解员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加权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
3.市委党校教学科研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加权成绩×25%+面试成绩×25%+试讲成绩×50%。
4.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加权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播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察。考察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疑议的,填写《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加分条件
根据中共朝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朝阳军分区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武装、兵员征集与退役安置工作的意见》(朝委发[2010]16号)要求,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退役士兵考生,笔试总成绩(百分)加10分,在部队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再加5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3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rar
附件2:2013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附件3:2013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笔试准考证.rar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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