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提升社会保障工作效能,根据市、区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经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大专以上学历,财务、计算机专业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一),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3张,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58号1楼大厅1号窗口。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9:00至8月24日16:00。 (工作日)
2、资格初审
(1)江宁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8月25日9:00至8月28日16:00。
(2)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直接进入笔试,择优面试录取;如果有3人以上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经笔试后,按1:2的比例择优面试。
3、有关要求
(1)考生要按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招聘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出题,不指定考试教材。
(1)笔试内容
社会保障、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9月4日9:00。如有时间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58号。 未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相应比例确定。
(1)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025-52769873
招聘监督:025-87187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