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辅警岗位的设置
辅警人员主要是辅助人民警察在市区主要街路做好巡逻防范工作。
二、 招录方式
由双塔区政府组织实施。
三、 招录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录辅警120名(其中:男性110名、女性10名),其中:双塔区光明公安分局、前进公安分局、南塔公安分局、北塔公安分局各招录30名。
四、 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朝阳市双塔区常住户口;
5、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20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1984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2厘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的;
4、有纹身、烟疤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 待遇
工资为每人每月1500元,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六、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双塔区政府于2014年6月24日分别在朝阳人事人才网(http://www.lncyrc.com.cn/)、朝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www.cyga.gov.cn/)、朝阳市双塔区政府网站(www.lnst.gov.cn)和朝阳广播电视台、朝阳日报上发布招录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至7月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朝阳市双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五楼网络指挥中心(双塔区城南新苑一品大唐饭店对面)。
2、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或相关证明、驾驶证原件和3张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费50元。
(三)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
2、参加考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试、钢笔或碳素笔;
3、考场设置与笔试时间
笔试在区内统一设置考场(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领准考证:2014年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到朝阳市双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五楼网络指挥中心(双塔区城南新苑一品大唐饭店对面)领取。
军队退役士兵(士官)和公安院校毕业生以及有C1以上驾驶证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成绩评定后,按录用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0%。
根据权重成绩,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政审)
体检和考核(政审)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辽人发[2007]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双塔区政府组织进行。
由于体检和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依次递补。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
具体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者在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对没有问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双塔区政府组织培训。
(七)录用
培训合格者确定为辅警,与公安部门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421-3990563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