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凌源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凌源市教育局所属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考试聘用原则。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以上毕业,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符合条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5)1998年至2000年朝阳市农校毕业生(凌源籍)均可报考,不受年龄、专业、学历限制,并且予以在笔试的成绩基础上加5分照顾。
(6)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聘用职位及专业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课教师).
(2)专业及招聘人数
舞蹈学专业1名,通信工程专业1名,工业设计专业1名,广告学专业1名,会计学、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会计(教育)专业1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自动化专业1名,汽车维修工程教育、车辆工程专业1名,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 月30 日至2014年7 月 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凌源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办法: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4 年应届毕业生还需出具学校的毕业证明(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待毕业时一并交齐)。同时交近期免冠同版2寸彩照三张,报名费200元。
(4)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核发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考,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不符的,在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对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电话通知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
(5)考生自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期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至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安排
(1)笔试内容为考生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说课内容现场确定,说课时间不超十分钟,由评委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说课)成绩。面试(说课)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笔试、面试(说课)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说课)成绩×50%。从体检到上岗前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疑义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本公告由凌源市教育局、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凌源市教育局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