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嵊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选调方案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选调职位
嵊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市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四、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水平;
2.具有五年及以上教育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5.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在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五、选调方式
采用单位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数须达选调计划数的3倍,方可以面试方式择优选调,经考察合格后调入聘用。
六、报名
1.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联系电话:83562988。
2. 报名地点: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嵊州大道351号市安监局2楼)。
3. 报名所需资料:由本人持以下材料,现场报名。①《报名表》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同意报考;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④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 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将在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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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