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国发〔2013〕42号)、《衢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细则》(衢法制办通〔2014〕71号)和《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衢委办〔2007〕90号),决定面向驻衢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其中:市人民医院专技岗位1人;市第三医院管理岗位1人(详见附见1)。
二、招聘范围
面向驻衢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8月8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7月31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军分区网站向驻衢部队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8日上午8:30-下午3:00在衢州市会展中心(老火车站);2015年8月9日上午8:30—下午3:00在荷花五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大厅。
2、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驻衢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一吋免冠近照3张;
3、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者原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应聘相应岗位,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4、报名费用参照浙价费〔2004〕14号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三)资格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按1:2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 2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不予开考。
核减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报名费发票于2015年8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到市人事劳动大楼(荷三路231号)五楼西走廊上领取。
(四)笔试
1、专技岗位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和“医学基础知识(包括生理、解剖、病理、药理)”两部分,管理岗位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和“管理学相关知识及写作”两部分,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内公布。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2日。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考生军属(丈夫或妻子)个人部队档案考核分合成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考生军属(丈夫或妻子)个人部队档案考核分占70%。)。考生军属(丈夫或妻子)部队档案考核参照《浙江省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暂行办法》(浙军转组〔2012〕2号)及《关于部分调整浙江省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暂行办法》(浙军转组〔2012〕3号)执行。
2、结构化面试的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军属(丈夫或妻子)个人部队档案考核分计分工作由驻衢部队负责组织实施。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核
考核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并限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调动手续,应届毕业生凭录用通知书到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办理派遣及相关手续。整个招聘过程中一个岗位递补只限一次。
五、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报名、或笔试分数结果出现异常现象,将取消该岗位。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浙人社发〔2012〕194号、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3071023、3071033
附件:1.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驻衢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 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2.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驻衢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