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嵊州市委党校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嵊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调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4年嵊州市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方案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由市委党校组织实施,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嵊州市委党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非在职),所学专业为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须在2014年6月底前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以上证书)
2、户籍不限。
3、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三)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6月12日--1996年6月12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且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2日下午17:00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将电子简历、联系电话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53455641@qq.com(邮件主题标明:姓名+毕业高校+专业)。
三、考试
(一)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试讲、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实际教学工作的能力,满分100分。试讲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试讲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试讲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由市委党校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办理聘用审批前,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情况,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委党校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动。
咨询电话:市委党校0575-83187611 胡老师
中共嵊州市委党校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