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发[2012]19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4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本年度增人计划,经审核,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4年上虞生源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具有上虞生源或上虞户籍(以2014年7月13 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的研究生(户籍不限)。
3、2014年7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上虞户籍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对象:为参加上虞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即2011年前(含2011年)选聘到村(社区),历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目前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的,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享受大学生“村官”可报名。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在校生不得报考(在校生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未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委培生或已签约毕业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留学回国人员学历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8年7月13日至1996年7月13日出生);个别急需岗位(专业)户籍放宽至上虞区外考生报考,具体详见《2014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3日(星期日)8:30-12:00,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市场(上虞区曹娥经济开发区越秀中路273号)。
3、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并携带报名要求所有资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确认资格并缴考务费。
4、报名资料: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学历证书、报到证,未取得的可以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第二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他人员应提供身份证(第二代)、户口簿、学历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等有关报名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报名人员请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报名考务费80元;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应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出具服务期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缴费凭证。如委托他人代报还需出具报名人的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考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折算;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两门科目均不指定参考用书。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下载时间为7月25日—30日,下载网址: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准考证下载栏(www.syrc.org)。
(三)面试
面试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干[1997]105号)规定执行,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排列在前;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排列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同时,对拟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统一填写《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再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历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15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遇下列情况的,作自动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面试者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
2、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范围或条件的。
(二)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应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放宽到2倍。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名。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191179、81227210。
附1、201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rar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