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等有关规定,嵊州市人民武装部事业编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方案已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警卫员1名。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户籍:绍兴市常住户口(以2014年11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3、学历。军队院校、警察院校或人民武装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即2014届及以前毕业生)。
4、性别:男性。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嵊州市人才市场(东南路596号,嵊州二中路口)
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携带材料:报名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后)等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根据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文件规定:全市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四)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ldj.gov.cn)
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0575-83112136
附件:《嵊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嵊州市人民武装部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