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更好地服务居民,经研究,贵城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荷城社区和东湖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数量、岗位
(一)招聘对象:原则上为贵城街道辖区内户籍人口。
(二)招聘数量:共14名,其中荷城社区8名,东湖社区6名。
(三)招聘岗位:社区工作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
(一)招聘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
2.具备社区管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工作认真负责,群众基础好,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报名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
3、40岁以下(1975年7月30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
4、中共党员和复退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
三、报名程序
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请到贵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报名。报名时,报名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由贵城街道办事处根据报名者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22日。
四、面试(8月23日至8月25日)
经审查,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对象可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8月26日至8月28日)
入围对象要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六、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招聘人选。
七、待遇
按现行社区干部同类标准执行。
本简章由贵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4215250。
附件: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