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为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市委办[2008]115号)文件精神,经有关部门同意,绍兴市上虞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面向全省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建筑工程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资格;
3、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4、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为现场一线岗位,应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强度大,要求男性;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 8月 10日后出生);
7、浙江省户籍(以8 月10 日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8月 10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2室(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路119号)。
3、提交资料:报名者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当地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经审核发现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报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招考计划。
(二)考试。经资格审查,报名符合条件人数超过15人的,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不足1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不达60分者为不合格。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指标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对象。
(五)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其他事项
1、单位不提供住宿。
2、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214092
联 系 人:王同志 金同志
附《上虞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